自然资源部晒出我国矿产资源“家底” 矿业绿色发展取得
人民网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杨曦)矿产资源家底数据是基本国情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中
#绵阳头条# #绵阳# #绵阳身边事# 5月10日,绵阳市盐亭县嫘祖镇就农村房屋拆除款迟迟没有下文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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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人为绵阳市盐亭县金鸡镇高石村十村十社村民,家中有一老宅本为我奶奶居住,2017年村上领导征集村上老旧房屋拆除还林并按相关政策补偿相应房屋拆除款。但是至今为止次款项下落不明。迟迟没有给到各个居民手中,名下又没有相关房产,只能租房在外务工。今耳闻,其他地区工友均已经早早的拿到补偿款,还闻得原本我们的拆房款被政府挪用至其他地方用于修建集体住房。麻烦相关领导给予回复。
绵阳市盐亭县嫘祖镇回复:
彭向东同志,您好:
您反映的“农村房屋拆除款迟迟没有下文”的信件收悉,嫘祖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1.您所反映的老旧房屋拆除为2017年盐亭县国土局组织实施的“农村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您户的补偿款未发放属实。2.“拆房款被政府挪用至其他地方用于修建集体住房”不属实。
二、根据调查了解,2017年县国土局在我镇高石、长生等7个村组织实施“农村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你家房屋于2017年在实施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中拆除复垦。该项目于2016年7月19日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015年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批复(第四批)》(川国土资函[2016]386号)批准立项,由村委会组织,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户自行与项目部签订房屋拆除补偿合同,补偿政策为拆旧复垦房屋1万元每户。2017年第一批实施的农户已由村委会转移支付70%的补偿款,第二批实施的农户和第一批农户剩余的30%余款县自然资源局至今未下拨,原因是由于政策调整,本项目未能及时实施完成。
三、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意见,现县自然资源局将该项目涉及的部分村重新申报立项,镇人民政府及各村委会将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工作,力争尽早拨付所涉农户的补偿款。
感谢您对镇、村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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