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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消费设施 减少消费释潜障碍

发布时间:2023-08-29 06:21:31 来源:中国发展网

今年以来,居民消费筑底向好态势日渐显现,服务消费强势反弹,商品消费温和增长。从全年看,我国消费总体呈现复苏态势,消费活力不断释放。但由于就业、增收等方面承压较大,消费结构性复苏特征将持续。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直面激发消费潜力的堵点难点问题,其出台有利于更好降低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短板弱项,为想消费、敢消费营造良好环境,在疫后经济观察期、恢复期,为促进消费稳定复苏做出积极贡献。

一、当前消费呈总体恢复态势,消费基础设施限制不可忽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年以来,我国消费总体呈现复苏态势。在消费场景快速修复的带动下,服务消费大幅回暖,餐饮消费的规模和增速已超疫情前水平,疫情以来旅游出行人次和收入首次超过2019年同期,全国演出市场加速复苏,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动力。与此同时,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商品消费温和增长,吃穿用必需品消费增势稳定,能满足大众娱乐健康等需求的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

但也要看到,复苏强度力度不及预期问题逐步显现。特别是虽然消费人流量、热度都明显回升,但是以人均消费、客均消费为代表的消费支出强度仍然偏低,例如旅游收入的恢复速度要明显慢于旅游人次的恢复速度,显示出消费复苏仍处于观察期,需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呵护、培育。

需看到制约当前消费可持续复苏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短期问题,主要来源于疫情影响尚未彻底消退,居民、企业等市场主体需要时间回补前期冲击带来的损失,疫情疤痕效应反映出消费能力与消费意愿仍待修补;另一方面是中长期问题,一些短板弱项、体制机制性问题对消费的影响依然存在,需要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这其中,消费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已经对消费释潜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

二、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就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消费市场总量稳步扩大,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消费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都已实现显著提升。

一是城市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就。从城市看,广义的消费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商贸综合体、社区商业、连锁化经营、商品交易市场等消费购物场所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物流设施等,以及新型基础设施,主要解决去哪消费、如何抵达等问题。从实际情况看,以中心商圈及商业街区为核心、以社区商业为基础的多层次城市消费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已经取得明显进步。一方面,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商业设施显著增多。据赢商大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国存量购物中心5685个,体量达5.03亿平方米,全国有5472家3万㎡以上的购物中心。与此同时,城市交通物流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现代物流快速发展,“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城镇覆盖和互联互通水平明显提高。据交通运输部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53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290条,运营里程9584公里,车站5609座。近年来,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在城市发展迅速,截至2021年6月底,5G基站已覆盖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5G终端连接数约3.65亿户,千兆宽带用户达到1362万户。城市即时配送体系快速发展,与之相关的即时配送仓储设施等也发展较快。

二是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步。从农村看,消费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生活性基础设施和流通性基础设施。生活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村电网、供热燃气设施等,为广大农村居民消费提供基础性服务。流通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乡村道路、农村通信、用于农产品销售以及农村生产资料购买的流通辅助设施等。经过大力建设,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特别是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截至2022年底,我国农村公路里程453.14万公里,较2015年增加55.08万公里;农村邮政行业各类营业网点11.7万处,较2015年增加5.4万处;全国邮政农村投递路线10.4万条,较2015年增加1.3万条;全国乡镇、建制村通客运班车率超过99%和93%。在电网建设方面,2015年底我国全面解决了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固,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稳步提高,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等指标显著提升。

三、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制约消费意愿能力

但是消费基础设施总体还存在对消费结构升级需求的满足不够、对于数字化经济发展趋势的迎合不够等一系列问题,发展不平衡问题仍较为突出,特别是农村地区消费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相对较多,制约着消费潜力释放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

一是多层级消费基础设施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从实践看,当前我国多层级消费中心建设仍处于发展期,尚未形成优质高效科学的不同层级的消费中心。主要依托特大、超大城市的国际和全国性消费中心尚需进一步提质升级,主要依托省会和综合实力比较强的地级市的区域性消费中心尚需进一步挖掘培育,主要依托地区中小城市和重要县(市)的地方特色消费中心建设相对滞后,仍需进一步发力。如果消费基础设施的多层级格局构建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则不同区域、不同消费能力水平的群体都可以较为便利得实现消费行为,避免想消费但无处消费等问题的出现。

二是农村消费基础设施短板亟待补齐。虽然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成就,但是与城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农村地区大量10千伏电网网架结构薄弱,单链线路过长,供电半径过长,配电变压器布点少。同时,部分地区线路老化严重,一旦出现用电负荷冲击,低电压线路瞬间烧毁的情况时有发生。与此同时,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水平相对偏低,还存在物流设施网点不足、资源整合不够、配送成本高等短板,特别是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尚未建成,搭载和整合日用消费品、农资、农产品等农村商贸物流资源尚未得到高效传送、有效对接。国家电网数据显示,2022年农村年户均停电时间是城镇的3.5倍。对于农村来说,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仍低于城市,制约了新型消费发展。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上年底,农村网民规模占网民整体的28.9%,低于城镇占比42.2个百分点;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1.9%,低于城镇水平21.2个百分点。

三是消费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的稳定性多样性有待提升。在已有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中,更多支持的是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已有部分政策的施行范围尚未扩展至消费基础设施,从而存在一定的投资短缺。与此同时,已出台的部分支持城市消费聚集区建设、农村商贸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存在固定期限(例如三年或者五年),尚不能满足持续建设、持续投入的实践要求,如果在政策稳定性等方面实现突破,则有利于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多措并举提升消费基础设施水平

《措施》主要举措直面当前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瞄准了当前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基础设施难点,有利于更好改善居民消费条件。

一是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重点突出。对全国居民来说,由于地区、收入、行业、观念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偏好的消费场景、消费内容存在差别,如果是单一、同质、不加区分的消费中心,可能很难满足多样化需求。这就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具有相互补充、各有特点的消费中心格局,以商业设施、集聚品类等方面的丰富度来更好满足不同居民的需要。对城市居民来说,90后、00后加速成长为消费市场的主要群体,中高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他们对于现有成熟商业体系设施存在更多新要求,特别是对步行街等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的要求日益强烈,消费者希望通过数字赋能、服务增值来打造更高端、更活跃的消费业态,实现更优质的消费环境,更好满足青年需求以及中高端需求。同时,在疫情影响下,小范围生活便利化需求也更加突出,实现即时消费、家门口消费的需求显著增长。《措施》从全国多层级消费中心布局、城市商业体系升级优化、社区商业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举措,及时回应了消费升级之下消费需求丰富化趋势。

二是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直击痛点。对于城市来说,城市更新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如何在已有消费基础设施和新兴消费场景建设中实现有效对接,特别是在打造更多融合社交、购物、文娱等功能的城市“第三空间”等方面具有较强需求,是激发消费新需求的重要问题。对农村来说,新形势下,如何推动县域商贸体系提质升级,如何进一步畅通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机制,显得更加迫切。因为随着农村居民收入不断增长,特别是农村居民中高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其消费升级需求不断增强,解决农村消费“有需求、难实现”的硬件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措施》从城市更新、县域商业体系、农产品仓储冷链建设等角度提出举措,重点解决城乡消费基础设施中较为突出的短板弱项。

三是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有的放矢。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政府政策支持是重要影响因素,是激发市场积极性的重要手段,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也不例外。当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水电气热、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明确禁止专项债资金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等相关领域。在实践中,除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城乡电网、城乡冷链仓储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领域以外,仍有部分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等尚未得到专项债有效支持。因此,《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相关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实现了政策领域的小突破,为下一步消费基础设施可持续升级带来了较强支撑。同时,《措施》还考虑到用地等政策诉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国家信息中心邹蕴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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